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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5-09-22 来源:市司法局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2025年9月8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9月9日正式印发。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清理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两高四着力”,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2025年4月30日前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过程

  为有序推进本次清理工作,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专项工作通知,对清理程序、时间安排及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明确将现行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重点聚焦存在不平等对待民营经济主体、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形的规定。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共核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39件,《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1999〕33号)等21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予以保留;《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信政〔2004〕30号)等21件规范性文件因内容已过时效、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等原因宣布失效;《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9〕10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

  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使用的,可向市司法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76-6810600 邮箱:xysgfxwj@163.com)


  解读单位:信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6-6810611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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