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4〕1号)要求,现对1件群众举报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
2026年1月10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 | D3HA202311220009(第一批) | 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尹台村老窑厂附近,有一无名洗沙厂,无证经营,每天夜间9点-次日早上生产加工,污泥露天堆放,粉尘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出山店水库,污染严重。
| 信阳市浉河区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1个基本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无名洗沙厂,无证经营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无名洗沙厂实为信阳市保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位于浉河区吴家店镇尹台村陡山组。该企业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二)关于每天夜间9点-次日早上生产加工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企业为享受峰谷电价,节约生产成本,每天晚上进行生产活动。企业已按要求频次开展噪声自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行业噪声排放标准。 (三)关于污泥露天堆放,粉尘大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企业污泥清运不及时,露天堆存。同时,现场核查还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密封不严、物料覆盖不到位、场地清扫不及时,厂区存在少量粉尘情况。 (四)关于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出山店水库,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为洗沙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和冲洗场区用水。按照环评报告要求,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清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清水池有一处缺口,部分泥浆水顺着沟渠流入场区旁的游河河道,河道距离出山店水库约5.5公里。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要求企业对照问题清单并结合环评报告立即整改,落实规范化措施,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5日、2024年8月14日阶段性办结,后于2025年12月3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污泥露天堆放,粉尘大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企业已对照督查发现问题开展以下措施:一是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增建料仓800平方米,砂石物料全部清理入库;三是对地面进行清扫,并保持常态化清洁;四是对堆存污泥进行转运,未转运的污泥已按要求进行覆盖;五是对破损及密闭不严的厂房进行修补。 2.关于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出山店水库,污染严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企业已封堵清水池漏排缺口,定期清理沉淀池、清水池,禁止生产废水排入河道。2023年11月30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委托信阳市师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厂区附近游河河道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PH 8.1,化学需氧量19mg/L,氨氮0.731mg/L,总磷0.12mg/L。 (二)处理情况 2025年初至今,信阳市保丰实业有限公司持续处于停产状态。对该企业进一步采取关停淘汰处置。12月份,辖区完成对该企业的断电、查封等工作,企业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