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获得情况
2025年省级旅游业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信财指〔2025〕383号)下达我局32.8万元,2025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信财指〔2025〕310号)下达我局160万元,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信财指〔2025〕83号)下达我局110万元,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信财指〔2025〕311号)下达我局44万元,财政已全部下达。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1.2025年省级旅游业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信财指〔2025〕383号)32.8万元,未支付。
2.2025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信财指〔2025〕310号)160万元,未支付。
3.2024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信财指〔2025〕83号)110万元,已支付30.03万元。
4.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信财指〔2025〕311号)44万元,已支付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