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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信阳市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5-09-1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的需求,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结合信阳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印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信阳市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本行政区域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具体补偿标准,完成本地具体补偿标准的调整、公布、备案工作。

  目前,我市市本级上轮的补偿标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政〔2023〕1号)于2023年公布实施,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此标准已不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为保障市本级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信阳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信阳市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二、起草过程

  本轮调整,综合考虑了市本级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及各类农产品、建(构)筑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结合一线征地管理人员的意见,平衡衔接周边地市和县(区)补偿标准,并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管委会)人民政府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完成专家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印发公布。

  本轮市辖区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上一轮补偿标准相互衔接,做到连续稳定、合理提高。与上一轮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对比,本轮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大多数类型均有所提高,少部分未做调整。从结果来看,本轮补偿标准整体上高于上一轮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新旧标准对比

  本《通知》涉及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共5大类,分别为青苗、林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包含24个类别、206个具体补偿标准。

  (一)林木类补偿标准。主要是对不同规格的乔木类、灌木类、果树类、药材类、花卉类和其他类等84个补偿标准进行明确。其中茶园在2023年补偿标准调整时将该类别删除,实际执行标准参照2014年制定的标准(22元/丛,每亩最高丛数为700,超过者按700丛计),新补偿标准按树龄计算,小于等于3年的按7600元/亩、大于7年的按15950元/亩,3至7年之间的按11600元/亩。

  (二)建筑物类补偿标准。主要是对不同规格的居住房屋、非居住房屋等20个补偿标准进行明确。居住用房中,砖木结构原补偿标准平均为450元/㎡(一等500元/㎡、二等450元/㎡、三等400元/㎡),新的补偿标准平均为530元/㎡(一等580元/㎡、二等530元/㎡、三等480元/㎡,平均增加80元/㎡);砖混结构原补偿标准平均为710元/㎡(一等820元/㎡、二等710元/㎡、三等600元/㎡),新补偿标准平均为763元/㎡(一等830元/㎡、二等780元/㎡、三等680元/㎡,平均增加53元/㎡)。框架结构原补偿标准对此没有规定,新的补偿标准平均为820元/㎡(一等900元/㎡、二等820元/㎡、三等740元/㎡)。

  (三)构筑物类补偿标准。主要是对不同规格的桥、水利设施、养殖设施、井类、温室类、窖池类、坟墓、窑类等49个补偿标准进行明确。其中坟墓单棺原补偿标准为4000元/座,新补偿标准为6500元/座(增加2500元/座);双棺原补偿标准为5000元/座,新补偿标准为7500元/座(增加2500元/座)。

  (四)其他附着物类。主要是对不同规格的道路、管道类、生活附属设施、室内装修、太阳能光伏板等50个补偿标准进行明确。生活附属设施中,二四砖围墙原补偿标准为65元/㎡,新补偿标准为110元/㎡(增加45元/㎡);一八砖围墙原补偿标准50元/㎡,新补偿标准为102元/㎡(增加52元/㎡);一二墙砖围墙原补偿标准35元/㎡,新补偿标准为95元/㎡(增加60元/㎡)。

  (五)青苗类补偿标准。主要是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类3个补偿标准进行明确。其中粮食作物,原补偿标准平均为950元/亩,新补偿标准为1400元/亩(增加450元/亩)。

  四、名词解释

  (一)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定着物的总称。

  (二)青苗:指处于生命、发育、生长的最初或相对较早阶段的没有成熟的农作物,主要包括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等作物。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指根据基准时点物价水平,采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法,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听证论证、逐级报批后形成的一定范围内各类地上附着物的平均补偿价款。具体表现形式为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拆迁和恢复,林木的迁移或砍伐等,国家应给予所有者补偿的费用。

  (四)青苗补偿标准:指根据基准时点农作物产值及物价水平,采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法,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听证论证、逐级报批后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各类青苗的平均补偿价款。具体表现形式为青苗补偿费,是指被征收土地有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因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所有者补偿的费用。

  五、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


  解读单位: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376-6860180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信阳市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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