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4〕1号)要求,现对2件群众举报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
2025年9月8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100058(第十九批) | 信阳市罗山县龙山乡后郭湾村,姓朱的老板占用原农场改建为洗沙厂,没有手续,扬尘和噪音大,夜间拉货车压坏道路,污水和淤泥直接排到周边的庄稼里,导致庄稼被污染 | 信阳市罗山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5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占用原农场改建为洗砂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厂用地属于罗山县丽水街道曹堰村后郭组建设用地,签订有租赁合同,并提供有丽水街道办事处选址证明及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总体规划图。 (二)关于“没有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厂2019年9月23日经罗山县发展改革委备案,备案代码2019-411521-42-03-051417,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2月11日经罗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罗环审〔2019〕74号,排污登记编号92411521MA478Q2246001W,2021年12月29日组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关于“扬尘和噪声”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按照厂区机械设备布局和安装情况,厂区内生产车间密闭不严,无物料仓,地面未硬化,生产时会存在粉尘和噪声。现该厂处于停产整治状态,无扬尘和噪声现象。 (四)关于“夜间拉货车压坏道路”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询问,企业存在夜间拉货的情况,但门前进出场道路及连接312国道的乡村道路完好,未见损坏情况。 (五)关于“污水和淤泥直接排到周边的庄稼里导致庄稼被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厂洗砂过程产生的含泥废水排放至厂区东侧的水塘内,沉淀后废水回抽循环使用,淤泥沉入塘底。关于废水循环塘使用问题,信阳市环委办要求安装压滤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于2023年8月19日向该厂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厂因市场行情经营效益差,暂无资金投资原因决定停产,并于8月22日提交停产报告,停产至今。未发现污水和淤泥外排至周边农田情况。 | 部分属实 | 责令限期改正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生态环境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 (一)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存在问题已于2024年11月14日办结。被举报对象罗山县丽霞建筑废料回收厂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了上料口粉尘收集罩的检修安装,完善了厂界围挡,并对生产车间破损处进行了修补密闭;12月30日完成了废水循环塘淤泥清离,用作塘埂加固,并对整修的塘埂及周边进行了植树补绿;2024年4月2日完成了压泥机、污水罐、集水池废水处理设施安装;4月9日完成了进出场车辆冲洗设施重新更换,并设置了前置冲洗池;10月14日修建完成物料仓;10月30日进行了地面硬化,11月14日进一步完善了新建物料仓的密闭。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11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4年1月1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 已办结 | 无 |
2 | X3HA202312210104(第三十批) | 2023年5月以来,固始县石佛店镇清河、邓庙两村之间,梅山干渠部分堤坝路段中心处严重开裂(长约1.5公里,裂口宽度约3~5公分,深度约20公分以上),存在重大人居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水利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村民向村镇两级反映多次,却至今无人问津! | 信阳市固始县 | 其他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属实,1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2023年5月以来,固始县石佛店镇清河、邓庙两村之间,梅山干渠部分堤坝路段中心处严重开裂(长约1.5公里,裂口宽度约3~5公分,深度约20公分以上),存在重大人居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水利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22日,石佛店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段开裂渠埂长约1.5公里,裂口宽度约3-5厘米,深度约20厘米。 (二)关于“有村民向村镇两级反映多次,却至今无人问津”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在此举报件之前,固始县石佛店镇人民政府未收到过群众反映该路段开裂问题,反映的"有村民向村镇两级反映多次,却至今无人问津"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一)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接到交办件后,固始县石佛店镇立即在该渠埂两端入口处设置道路安全警示牌,提醒车辆绕路行使;固始县水利局立即成立问题整改专班,并组织水利专家会商研判,确定道路开裂、塌陷的原因系干渠积水对土质路基的长期浸泡所致,最终确定采取“渠底块石护坡+渠身灌浆截渗+堤面修补平整”的施工方案对该段渠埂进行整修。 2024年9月,固始县水利局在灌、汛期基本结束后,依托固始县梅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组织5支施工队伍和40余台大型机械,对该段堤坝进行整修。目前,开裂的路面安全隐患已经消除,具备通行条件,能够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求。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