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农村自办宴席较多的实际情况,罗山县突出宣传教育、备案管理、执法检查“三个强化”,进一步抓实抓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举办“食安课堂”,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聚餐场所卫生、流动厨师管理、餐饮操作规范等内容开展培训,提高厨师食品安全操作能力。结合社情民意大走访,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对农村集体聚餐过程中的注重事项进行讲解,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强化备案管理,把牢监管源头。不断完善农村流动厨师台帐、档案和底册,严格落实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双报告”制度,发放《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与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对备案记录、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现场环境、加工制作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责,严密源头监管,坚决防止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强化现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采取“事前核查+跟进督查”的方式,整合食品安全监督员和食品安全协管员力量,深入自办宴席现场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举办者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责令立即整改并跟踪问效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有效保障聚餐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已备案管理、检查“自办席”20余家次,整改安全问题7个。
罗山县将继续加大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