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6号、第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5-08-13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许水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金融监管机构出台重整成功企业在银行信用修复新机制”的建议和关于“为重整企业实现良性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的建议收悉,经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华英农业信用修复工作进展情况

  华英农业自破产重整成功以来,在信用修复工作中展现出积极作为与良好履约能力。企业目前保留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进出口银行3家银行贷款,始终严格按照银行不良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规定,认真履行留债协议。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5年5月,已累计完成13次留债贷款本息支付,保持“零逾期”的良好记录,为信用修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在各方协同努力下,信用修复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银行积极争取总行支持,通过内部处理方式,顺利将对华英农业的贷款调整至正常状态;进出口银行在市政府发函背书后,于5月28日将贷款从关注类调整为正常类,进一步优化了企业信用状况。

  目前,仅剩中国银行贷款处于关注类。为推动中国银行贷款信用修复,今年3月,华英农业主动提前还款1200万元,将中国银行表内贷款压降至3000万元以下,促使调级权限由中国银行总行下放至河南省分行。6月底,中国银行提出对华英农业开展年审,结合企业财务状况重新研判风险后,再研究不良贷款五级分类调整事宜。截至目前,年审工作尚未完成。

  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始终将华英农业信用修复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持续与中国银行保持密切沟通,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中国银行提出的前置条件,全力推动华英农业信用修复工作尽快完成,助力企业早日恢复良好信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现行征信管理政策及权限说明

  在创新信用修复机制方面,经与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阳监管分局深入对接,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不良贷款五级分类调整方面职能,以及地市级分支机构权限明确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承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其核心职能是确保金融机构报送的信贷信息准确、完整且及时录入征信系统,为金融市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支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银行信用系统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到不良贷款五级分类调整工作中,需制定相关监管标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分类准确性与合规性,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保障银行信用系统稳定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阳监管分局作为地市级分支机构,在职责履行上主要聚焦于执行层面。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依法履行本辖区征信管理职责,负责监督辖内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准确报送信贷信息,开展信息质量核查与维护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阳监管分局则依据上级政策,对辖内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五级分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工作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须按规报送信贷信息,信息主体仅对错误、遗漏信息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由此可见,对于准确无误的征信信息,不存在所谓“信用修复”操作空间。地市级分支机构在政策权限上,无权自行出台“重整成功企业银行信用修复新机制”,相关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开展,确保金融监管工作的统一性与规范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充分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助力华英农业在监管合规前提下尽快实现信用修复。

  一是持续强化与中国银行的沟通协调,针对中国银行提出的前置条件,联合相关部门逐项研究解决方案,积极争取中国银行对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阳监管分局的联动,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确保华英农业信用修复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开展。

  二是督促华英农业严格落实不良贷款五级分类调整的硬性条件,持续保持良好的履约记录,按时足额支付留债贷款本息,不断优化财务净现金流与盈利能力,以实际经营成果满足银行对贷款状态调整的综合考量标准。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金融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联系人:李元伟   联系电话:6365512


  2025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