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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Q0001-01-2025-00079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25年水运集装箱运输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25〕22号 时  效 有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2025年水运集装箱运输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政办〔202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2025年水运集装箱运输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信阳市2025年水运集装箱运输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3〕48号)和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内河航运优势,降低区域物流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为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培育做大做强信阳航运市场,采取市、县奖补联动叠加的办法共同发力。2025年奖补资金总额控制在2000万元,信阳市财政和淮滨县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由淮滨县财政建立奖补资金共管账户,统一标准,信阳市港务中心监管。

  对应箱量的奖补资金实行总额2000万元以内控制,在核准总金额范围内,按标准执行;超过核准总资金额,以2000万元额度按比例兑现,具体由信阳市港务中心按规定落实。

  第三条 专项奖补资金的奖补对象为在信阳市内河港口依法运营的相关法人企业。若全年奖补事项完成箱量达到更高档位标准,则全年所有完成箱量均按该奖补事项对应档位标准申请补贴(含当年首箱),具体奖补标准和要求如下(新进企业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平均计算):

  (一)内河航运企业

  对在信阳市内河港口完成始发港或目的港装卸作业并从事内河集装箱内支线水路运输的航线运营企业:

  1.内支线运输距离600KM以内:

  ①年运输箱量满足1-3000标箱,按150元/20英尺重箱、26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②年运输箱量满足3001-15000标箱的,按200元/20英尺重箱、3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③年运输箱量满足15001标箱及以上的,按300元/20英尺重箱、45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2.内支线运输距离600KM及以上:

  ①年运输箱量满足1-3000标箱,按200元/20英尺重箱、3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②年运输箱量满足3001-15000标箱的,按300元/20英尺重箱、45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③年运输箱量满足15001标箱及以上的,按400元/20英尺重箱、6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3.按船舶过闸费给予激励

  集装箱船舶过闸产生收费的,每闸次按10元/20英尺重箱、15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二)集装箱货运代理企业

  对通过信阳市内河港口运输的集装箱货运代理企业:

  1.年代理重箱量满足1-500自然重箱的,按50元/20英尺重箱、1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2.年代理重箱量满足501自然重箱及以上的,按100元/20英尺重箱、2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三)“散改集”代理企业

  对通过信阳市内河港口进行“散改集”的代理企业:

  1.年代理重箱量满足1-1000自然重箱的,按50元/20英尺重箱、1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2.年代理重箱量满足1001自然重箱及以上的,按150元/20英尺重箱、3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四)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

  对通过信阳市内河港口到门点(不含港区内部转运)的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

  1.使用燃油车辆运输的:

  ①年运输箱量满足1-500自然重箱的,按50元/20英尺重箱、1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②年运输箱量满足501自然重箱及以上的,按100元/20英尺重箱、2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2.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的:

  ①年运输箱量满足1-500自然重箱的,按100元/20英尺重箱、2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②年运输箱量满足501自然重箱及以上的,按150元/20英尺重箱、3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五)港口运营企业

  对通过信阳市内河港口进行进(出)集装箱装卸作业的港口企业给予激励,不分空重箱,按150元/20英尺箱、200元/40英尺箱进行奖补。

  (六)集装箱班轮公司

  对首次在信阳市各港口设还箱点的集装箱班轮公司:

  1.年进出重箱量满足1-1000自然箱的,按300元/20英尺重箱、45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2.年进出重箱量满足1001自然箱及以上的,按400元/20英尺重箱、6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七)货源企业

  对通过信阳市内河港口水运集装箱的货源企业:

  ①年运输箱量满足1-1000自然重箱的,按75元/20英尺重箱、1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②年运输箱量满足1001-5000自然重箱的,按150元/20英尺重箱、3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③年运输箱量满足5001-15000自然重箱的,按300元/20英尺重箱、4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④年运输箱量满足15001自然重箱及以上的,按350元/20英尺重箱、5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八)铁水联运代理企业

  对在信阳市内河港口从事“铁水”联运的代理企业:

  ①年运输箱量满足1-1000自然重箱的,按100元/20英尺重箱、15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②年运输箱量满足1001自然重箱及以上的,按200元/20英尺重箱、300元/40英尺重箱进行奖补。

  第四条 全年申报1次,申报时间为次年1月1日-2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第五条 信阳市水运集装箱运输专项奖补资金由企业自主申报,信阳市港务中心于20日内完成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由信阳市港务中心履行奖补资金签批手续,信阳市财政和淮滨县财政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第六条 奖补资金要依法按程序兑现,确保合规合法。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有效期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水运集装箱运输奖补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一图读懂:《信阳市2025年水运集装箱运输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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