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山县全面落实省市法治工作相关部署,扎实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连续6年在全面依法治市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现将我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2024年度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光山工作要点》。召开全县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全面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县委主要负责人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次。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相关重点工作7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及成效
(一)思想引领,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光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政府常务会议学法9次。组织开展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全县2667名人员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省法政办验收光山县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预案》,召开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动员部署会,安排相关部门着力做好实地核查座谈会、访谈等相关迎检工作。顺利完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地核验。
(二)全面履职,着力打造更优法治环境
1.依法决策水平提升。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4年度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涉法事项中的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常务会9次、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备案县政府、县直单位规范性文件11件。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024年清理涉企规范性文件8件,修订1件。
3.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一门办理、一网通办”。建设微信网上办事大厅、网办体验区,企业群众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自助办。二是大力推进“一证通办、免证可办”。实现一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分别能办理109项个人和76项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形成“一证通办”事项指导目录401项。三是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打造“小玲帮办”志愿服务团队,窗口受理效率提升45%,办事耗费时间减少50%。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整合资源增强服务理念。出台《光山县政法系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一律”》,建立全省首个“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团”护企模式。二是开拓本地维权渠道。新建企业权益保护协会渠道与信访投诉大厅渠道两种具有光山特色的渠道,企业维权诉求事项办结率100%,满意度100%。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对17个单位的77份文件进行审查。
(三)深化改革,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开展我县第三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授课比赛,县消防救援大队授课员荣获全市首届“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专业法律知识二等奖并入围全省选拔赛半决赛。实现全县乡镇(街道)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全覆盖。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严格持证上岗。目前全县共有持证人员1269名。举办2期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152名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常态化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全年清理注销128个执法证,10个监督证。
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压实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印发《光山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组织编印《光山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等指导文书6份,多次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业务培训。
(四)畅通渠道,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各乡镇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535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新成立驻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3146件。
2.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4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0件。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功能,纠正不当行政行为12件。三是切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2024年光山县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1件,已审结93件,败诉率为9.68%,较上年下降了3.88%。
3.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组织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坚持行政诉讼“双下降”周例会工作制度,定期由县政府领导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并研究制定高败诉风险案件的化解措施。2024年共组织召开相关会议11次,20余件行政争议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4.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869人(次),受理公证业务1166件,受理各类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事项1494例,受理法援案件838件,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390件。全县364个村(社区)的84名村(居)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623条,开展法治讲座162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71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92次。
(五)加强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持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制定印发《光山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促教促改促治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78次,排查问题236个。二是持续加强纪法教育、警示教育。2024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6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3万人次。三是紧盯“5+4+2+1”12项整治任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17个、整改职能部门问题333个。
2.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工作,重点查阅县直六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二是组织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三是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3.全面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责任追究、依申请不予公开信息备案、年度报告、社会评议等6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载体作用,县政府网站集群日更新信息600多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07条。
(六)防范风险,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健全突发事件风险防控体系,增强预警监测能力。及时修订完成我县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监测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所有乡镇(街道)均已完成风险隐患分布示意图编绘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每月至少进行1次应急处置、转移避险演练。
2.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全市安全日”演练活动12场次,县级观摩演练活动17场次,全县共开展演练活动2527场次,参演人数52.38万余人次。各乡镇(街道)组建应急救援队伍22支,应急救援人员760人;村(社区)级组建应急救援队伍364支,应急救援人员5463人,所有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集中训练、演练。
3.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咨询日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知识。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3条、展板251块、展示各类应急救援装备300余件,共吸引市民6000余人进行互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七)营造氛围,持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1.依法治理,紧抓普法责任制落实。利用重要法律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县委依法治县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每月普法重点,督促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普法活动。2024年以来,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
2.警校共建,聚焦青少年普法。各法治副校长主动与包联学校进行对接,实地查看安保设施配备、“警校共建”办公室、宣传栏建设情况,并对学校法治教育等情况进行全面座谈。全县202所学校已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共计开展法治授课1000余场次,覆盖师生134000余名。
3.直播+短视频普法,创新普法形式。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普法直播活动,邀请专业律师进行妇女权益保障主题及普及民法典主题直播活动两场。直播间在线人数达2000余人次,点赞量1.4万,线上提供群众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拍摄普法短视频15期,观看人数达800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与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水平仍需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质量与效能仍需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的主动性不强,执法能力与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再深化,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班子会议议题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关键少数”群体的法治观念,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行动上再发力,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责任上再强化,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增强督导以及考核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迈向新高度。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