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3年7月、2024年1月,国家、省相继出台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发改社会〔2023〕1072号)和《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豫政办〔2024〕1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保服务内容不低于国家、省级标准。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部门研究制定了《信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通过落实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筹实施信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有标可循、有标可保、有标支撑。
三、重要意义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强调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党中央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制定出台《信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有利于守住兜牢我市民生底线、有利于规范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促进全市人民获得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四、主要内容
《信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主要包含9大领域22个大类84个子项,每项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
在幼有所育方面,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和卫生指导咨询服务,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增补叶酸等。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免疫接种。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包括: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等13次免费健康检查和健康指导。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在学有所教方面,对困难群体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发放生活补助,减免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住宿费。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
在劳有所得方面,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人员发放失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提供工伤保险。
在病有所医方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与咨询服务。为地方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丙肝高危行为人群,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检测、随访等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服务。35-64岁农村妇女提供宫颈癌检查、乳腺癌检查。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供特别扶助金。
在老有所养方面,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状况评估、指导等服务。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在住有所居方面,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对棚户区居民提供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提供危房改造补助,帮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在弱有所扶方面,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特殊困难人员进行救助供养和医疗救助。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进行社会救助。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为无业重度残疾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和康复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有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在优军服务保障方面,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给予其他优待。对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对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专场招聘服务,组织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组织其中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培训。对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在文体服务保障方面,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为城乡居民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片提供保障服务。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公园、绿地、文体活动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五、工作要求
《信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我市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切实承担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各牵头负责单位要严格按照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落实支出责任。各级财政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完整、规范、合理编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及时下达和拨付,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久机制并平稳运行。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信阳市12345热线要及时受理群众相关投诉事项,督促部门按职责分工办理相关业务,确保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落到实处。
解读单位:信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376-636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