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处警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3901起,同比去年下降4.5%。其中火灾扑救2417起,同比去年下降12%;应急救援789起,同比去年上升7.2%;社会救助446起,同比去年上升51.7%;公务执勤211起,其他出动38起,共计出动车辆8234辆次、人员45973人次,抢救人员537人、疏散人员206人。全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共出动1076次,出动车辆1119辆次、人员5554人次。
应急抢险救援以群众遇险事件和交通事故为主。其中,电梯等设备故障被困254起,道路交通事故143起,高空救援132起,水上营救169起,森林山岳救援36起,管道燃气泄漏、槽罐车事故等危险化学品事故36起,建筑构件脱落6起,其他13起。
社会救助以摘除蜂窝、抓动物和被困开门事件为主。其中,摘除蜂窝170起,抓动物82起,被困开门74起,身体部位被卡52起,人员疏散转运27起,高空排险4起,其他37起。
火灾主要特点
2024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241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824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12%,伤亡人数下降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59.1%。从行政区域看,中心城区火灾起数占比最高:平桥区556起(含明港镇247起、羊山新区128起、高新技术开发区22起、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10起);固始县420起;潢川县294起;息县214起;浉河区212起(含南湾湖风景区6起、鸡公山管理区2起);商城县156起;罗山县、新县各148起;光山县142起;淮滨县127起。从起火场所看,居住场所火灾起数占比高:居住场所类火灾983起,占比41%,占比最高;其他依次为:户外植被类火灾611起,占比25%;电线、电表箱、变压器类火灾384起,占比15.9%;车辆类火灾212起(燃油车122起、电动自行车71起、工程农用机械车14起、新能源车4起、燃气车1起),占比9%;垃圾及废弃物类火灾64起,露天场所类火灾57起,农副业场所类火灾25起,生产加工场所、餐饮场所类火灾各18起,商业场所类火灾13起,物资仓储场所类火灾9起,办公场所类火灾6起,废弃建筑、教育培训类火灾各3起,停车场、工地类火灾各2起;修车库、宾馆酒店招待所、公共娱乐场所、文化交流场所类火灾各1起,其他类型火灾3起。
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引发火灾1008起,在所有致灾因素中占比最高,占比42%。其他引发火灾原因依次为:用火不慎引发火灾607起,占比25%;吸烟引发火灾377起,占比16%;遗留火种、玩火引发火灾各156起,各占比6%;机械设备故障引发火灾52起,占比2%;自燃引发火灾27起,占比1%;外来火源引发火灾16起;生产作业不当引发火灾9起;静电引发火灾2起;放火引发火灾1起;其他原因引发火灾6起。
电动自行车火灾:上半年,全市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71起,其中电动两轮车36起,电动三轮车28起,电动四轮车(代步车、观光车)7起。
从起火位置来看,蓄电池起火27起,占比38%;电气线路及仪表起火17起,占比24%;载客区起火10起,占比14%;充电器、充电线路起火8起,占比11%;电机起火7起,控制器起火2起。
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引发火灾56起,占比79%;吸烟及遗留火种8起,占比11%;玩火及燃放烟花爆竹5起,占比7%;自燃2起,占比3%。
从起火场所看,道路36起,占比51%;居民区室外15起,占比21%;居民区室内13起,占比18%;公共场所室外7起,占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