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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番国大道瓦房社区附近公司消防器材缺失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4-04-15 来源:

    固始县群众反映,番国大道瓦房社区附近的京东帮物流公司未配备消防器材。

    固始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对该场所隐患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位于番国大道瓦房社区居民委员会旁。现场灭火器仅一具且软管缺失;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物上;场所内无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场所内灭火器数量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固始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已对该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4月19日前整改完毕。
    热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群众反映诉求,切实落实到位,安全无小事,为民办实事,解人民之急难愁盼事。下一步,热线将继续确保合理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高全县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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