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共4个案件,其中涉及市辖区1家,羊山新区1家,淮滨县1家,罗山县1家,查处和整改情况现按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 2023年12月14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X3HA202312030018 | 举报淮滨县委不重视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淮滨县产业集聚区建成面积7.63平方公里,入驻企业178家,整个园区企业没有配备污水处理系统,基本采取打深井的方式直排地下,另一部分排入洪河与淮河入口处,其中纺织企业生产的工业污水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当地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很大影响。 | 信阳市淮滨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3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淮滨县委不重视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淮滨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守牢生态环保工作底线,扛稳担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调阅淮滨县委会议记录,今年以来,淮滨县委先后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开发区污水治理。随着开发区不断发展,主导产业进行调整,由食品加工转为纺织服装,为提升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淮滨县委、县政府加大投资力度,2013年投资1.075亿元建设淮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随着入驻纺织企业的不断增加,为满足企业污水处理需要,2021年投资1.1亿元对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扩容并增加预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扩容后规模为5万吨/日,于2023年2月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二)关于淮滨县产业集聚区建成面积7.63平方公里,入驻企业178家,整个园区企业没有配备污水处理系统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开发区现有企业239家,其中涉水企业161家,有2家企业自建了污水处理设施,整个园区建有1座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万吨/日)、1套预处理设施(处理规模5万吨/日)、1套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专门用来收集处理开发区的污水。目前开发区内已建设污水管网38.8公里,覆盖开发区大部分区域。 (三)关于基本采取打深井的方式直排地下,另一部分排入洪河与淮河入口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淮滨县属于平原地区,无地表水源地,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主要来自地下水,打深井是为涉水纺织企业提供生产用水,不是为了直排污水;开发区现有生产取水井84眼,均办有取水许可证,并安装远程计量设施,规范企业取水用水。今年10月份以来,开发区吴江纺织北园、豪建邦信纺织园新落地14家企业,由于污水管网没有配备到位(管网铺设正在施工中),部分企业擅自生产,致部分污水排入潼湖,不存在排入洪河与淮河入口处(潼湖距洪河与淮河入口处约5公里,且两者间无连通的水系),少量企业污水外排属实。针对污水外排的企业,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已进行立案查处。 (四)关于纺织企业生产的工业污水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当地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很大影响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淮滨县居民饮用水水源全部为深层地下水,淮滨县清泉自来水厂取水井共20眼,均分布在开发区水源流向上游,其中最近的1号井距第二污水处理厂约5公里,不存在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纺织企业产生的污水经管网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没有排入地下,对饮用水源地没有影响。淮滨县清泉自来水厂每月对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每半年对清泉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针对部分企业生产废水直排问题,加快完善开发区内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全部收集后,集中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推进立案查处办理进度,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提升中水利用率,将处理后的中水引入到企业循环使用;加强园区内环境管理,做到污水应收尽收,严禁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查处,得到群众理解和认可。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淮滨县委不重视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2.关于淮滨县产业集聚区建成面积7.63平方公里,入驻企业178家,整个园区企业没有配备污水处理系统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3.关于基本采取打深井的方式直排地下,另一部分排入洪河与淮河入口处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14家纺织废水外排企业进行整改,并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将纺织废水引入污水处理设备,整改合格后方可生产。截至12月7日,14家企业均已停产,正在铺设管网,接入城市污水主管网,预计12月20日完工。 4.关于纺织企业生产的工业污水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当地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很大影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二)处理情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已对14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X3HA202312030011 | 信阳市罗山县实验中学西校区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 | 信阳市罗山县 | 噪音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罗山县实验中学西校区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排查,罗山县实验中学校区噪声排放来源主要是学生课间活动、体育课以及校园广播产生的噪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要求,罗山县实验中学每天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具体时间段为上午9:30-10:00,噪声排放时续时断且持续时间较短。 对学校北侧和东侧噪声敏感的小区围墙东侧及北侧分时段监测,其中12月6日10次监测数据中,8次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限值,2次监测数据略超,分别为:17时48分55.6分贝,超限值0.6分贝;18时38分60.2分贝,超限值5.2分贝;两次均为学校放学短暂广播铃声。12月7日6次监测数据中,5次符合昼间环境噪声规定限值,1次监测数据略超昼间环境噪声规定限值,为10时14分58.6分贝,超噪声规定限值3.6分贝,系学校上午大课间广播铃声。 根据监测结果,罗山县实验中学校区存在短时间内有“噪音”略超出规定限值问题属实,反映“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在保证正常教学情况下,合理安排教学活动秩序,控制校园广播的音量、频次,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整改情况 关于罗山县实验中学西校区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自2023年12月5日起,罗山县实验中学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安排专人对校园广播的音量进行管控,适当减少播放频次,大课间体育活动期间,广播音量降低;实行错时错峰放学和就餐措施,引导教育学生不大声喧哗;优化调整体育课节次,操场不安排多个班级同时开展体育活动,尽量减少活动场地人流量,安排学生运动锻炼时尽量远离居民区一侧;社区联合学校安排专人与周边居民解释沟通,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 已办结 | 无 |
|
3 | X3HA202312030001 | 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二街新都华城一区6号楼一单元301号房主(平桥信用联社职工)张家源、代业辉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私自住改商,经营家庭会所酒店餐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居民楼外墙直接悬挂烟囱,厨房油烟直排,严重污染空气,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信阳市羊山新区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私自住改商,经营家庭会所酒店餐饮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现场核查时,问题反映场所新都华城一区6号楼一单元301户内4个房间全部改为餐厅,摆放餐桌,经营餐饮。 (二)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居民楼外墙直接悬挂烟囱,厨房油烟直排,严重污染空气,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已无法正常使用,油烟直排,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 属实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无证无照餐饮场所予以取缔,消除油烟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私自住改商,经营家庭会所酒店餐饮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4日上午,羊山新区责任人第一时间到现场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羊山新区前进办事处现场对经营家庭会所酒店下发停业通知书,责令该餐饮场所立即停止营业,该餐饮场所已于2023年12月6日停业。 2.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居民楼外墙直接悬挂烟囱,厨房油烟直排,严重污染空气,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餐饮场所油烟管道已于12月4日全部拆除,羊山新区将持续跟踪督导,加大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排查整治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 已办结 | 无 | 高 |
4 | D3HA202312030046 | 信阳市政府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私挖贤山(贤山在当地有百年历史是著名的山)修鸡公山到浉河南岸4.2公里的路,破坏生态环境。市民觉得修这条路毫无意义,只是为了领导的政绩。市委书记不听取民意,坚决挖山修路。 | 信阳市市辖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私挖贤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项目正式开工前,信阳国信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取得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环评许可批复,并依法办理了林地使用、土地使用、环评许可等手续。因茗阳路向东打通,连接至鸡公山大街时,受现状建成区影响,只有从贤山脚下经过,项目依法占用部分林地,存在一定的植被破坏和生态环境影响,但整体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二)关于市民觉得修这条路毫无意义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信阳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引,聚焦“两个更好”,实施“1335”工作布局,谋划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程,茗阳路项目属于市政工程、民生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极大的缓解了浉河南路(茶韵路)交通拥堵。浉河南岸、鸡公山大街以西区域,现状仅有茶韵路唯一一条东西向通道,向西经过贤桥过浉河,向东连接鸡公山大街。道路为双向两车道,宽度仅14米。该区域涉及贤山、湖东2个办事处,有茗阳天下、358小区等13个大型居住区及肖家河小学、358中学、信阳高中3所学校,还有市委党校、南湾林校等单位,服务人口3万余人,该道路还是浉河南岸通往南湾风景区的主要道路,沿线还有900亩待开发地块。日常出行交通拥堵,已远不能满足交通出行需求。二是补充和完善了区域快速路网。茗阳路的建设实施着眼于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体系的构建,着力打造沿浉河“内慢外快”的交通系统,其向东打通,连接至鸡公山大街(鸡公山大街即将实施快速化改造),向西跨浉河连接浉河北岸的新七大道(城市主干路),中间与规划西环路互通,构建了快速交通环形线路。老茗阳路为7米宽的乡村道路,修建于2008年,新修建的茗阳路作为浉河南岸的一条东西向快速通道,有效解决了南湾景区和周边居民的出行需要,提高了浉河南岸与其他片区的通达性。项目建成后,周边居民出行时间至少缩短10分钟车程。 (三)关于不听取民意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项目正式开工前,建设单位在项目西起点、358社区门口、朗巍花园小区门口等人流密集处进行了方案公示,公开征集群众意见。根据现场群众建议,增加和优化了道路上公交站点设置,进一步方便今后群众出行。 | 部分属实 | (一)进一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联合辖区政府、属地办事处共同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把项目建设的出发点、意义向群众宣讲清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在施工过程中的意见,把该路建设为一条造福路,为老区“两个更好”尽职尽责。 | (一)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关于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时间组织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上的相关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切实加强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监管,保证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相关环保要求,落实六个百分百。科学合理规划工程进度,分段施工,减少裸土暴露时间,减少扬尘,控制噪音,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最大限度减少破坏路线两侧的森林植被,落实采伐区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抢抓有利天气,加快框格梁植草植生带施工、三维网植草防护和边坡植草工程,适时补植部分爬藤植物,最大限度提高绿化面积和绿化质量。 3.待道路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处理情况 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附件:第十二批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doc
责任编辑: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