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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九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3-12-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12月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九批共6个案件,其中涉及商城县2家,固始县1家,平桥区1家,潢川县1家,罗山县1家,查处和整改情况现按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3121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D3HA202311300054

信阳市固始县段集镇南侧无名山附近,苏信建材有限公司,开采石头过程中扬尘很大,影响附近居民。

信阳市固始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关于苏信建材有限公司,开采石头过程中扬尘很大,影响附近居民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河南苏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后开始建设,已建成碎石生产线1条(其中输送廊道全封闭),上料口配套建设集气罩2套,并按环评要求配备了洒水车2台、移动式雾炮机5台。同时开展矿区运输道路、排水沟修建、表土剥离等作业。2023121日,固始县在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问题后,立即安排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迹象,山体表土均覆盖到位,未发现扬尘现象。之后执法人员向周边进行扩散调查,发现该矿区外有两条道路,一条为028乡道,系段集镇镇区通往山区村的主干道,沿线自北向南经过段集镇12个村(社区),另一条为去往段集镇蒋营村的村组道路,两条道路在矿山采矿区附近汇合,因车流量较大,且近期天气持续干燥无雨,造成矿区外围道路扬尘污染现象。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企业内外环境管理;强化属地政府责任,加大附近乡道清扫、洒水频次,减少外围道路扬尘污染。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12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关于苏信建材有限公司,开采石头过程中扬尘很大,影响附近居民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目前,涉事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厂区每日洒水三次以上。遇有晴朗干燥天气时,增加矿山采矿区雾炮机和洒水车作业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并建立了扬尘管控台账,确保矿区环境空气质量。段集镇人民政府强化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不间断巡查,安排保洁人员每天至少三次对矿区外围028乡道及其他主干道进行洒水、冲洗、清扫作业。目前,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
(二)处理情况:无

已办结


2

X3HA202311300013

商城县产业集聚区载源洗砂厂,厂内污水横流,扬尘污染、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信阳市商城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一)关于厂内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企业厂区生产污水收集不完全,存在地面积水现象。
(二)关于扬尘污染、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企业虽然建有封闭式厂房,但生产厂房存在多处破损,降噪效果不明显,存在一定的噪音污染;场地内有少量砂石物料及产品未入库、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现象,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基本属实

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企业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园区内企业监管,确保无类似污染问题发生。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123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厂内污水横流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商城县载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重新设计厂区雨污分流管线,设计完成后立即施工整改,预计1220日前完成。
2.关于扬尘污染、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针对扬尘污染问题,该企业已将场地内砂石物料及产品全部清理入库,正在安装车辆冲洗设施,保证进、出车辆不带泥上路,预计1220日完成;针对噪声污染问题,企业正在对生产车间破损处进行积极修复,降低噪声污染,预计1210日前完成。
(二)处理情况
无。

阶段性办结


3

X3HA202311300014

商城县达权店镇污水处理厂时有大量污水直排入鲇鱼水库,乡镇用机械经常在河道搅,遮掩污染河道。

信阳市商城县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时有大量污水直排入鲇鱼水库问题部分属实。达权店镇高中院内污水管网存在雨污混接、错接问题;河道两侧部分住户的污水管道有破损,导致时有污水直排入河道。该河道是鲇鱼山水库上游一条支流,出水口距鲇鱼山水库距离约6539米,有少量污水流入街中河属实,所以不存在直排鲇鱼山水库问题。2.关于乡镇用机械经常在河道搅,遮掩污染河道问题不属实。污水管网建在河道中,有时需进行维修管护、汛期清除、化粪池改造等作业,需机械入河。所以,以上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具体整改工作,及时对达权店镇区居民污水管道开展排查检修工作。针对管网混接、错接问题彻底得到解决。2.组织网格员定期对镇区居民污水管道进行巡查,强化日常监督,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023121日,商城县水利局已委托河南绿之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达权店街中河入灌河口水质进行取样检测。针对管网混接、错接问题,安排专人对达权店高中院内的雨污分流管网进行重新接入,并对达权店高中化粪池进行扩容改造,高标准建建设三格化粪池,确保1210日前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针对街中河道两侧破损管网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发现有破损的管道,立即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全部更换、维修,确保1210日前所有破损管道全部更换维修到位,保证污水不直排。

阶段性办结


4

D3HA202311300004

信阳市平桥区工二十二路与312国道交叉口向东1000米路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制作风力发电),202212-20233月该公司污水管道破裂,污水排至厂南侧的鱼塘内,造成举报人鱼塘内的鱼死掉,多次反映未处理。

信阳市平桥区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明阳公司202212月至20233月污水管道破裂,污水流入举报人鱼塘造成鱼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明阳公司生产工艺不产生生产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内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一座容积为250m3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地下铺设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经厂区设置的雨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地下铺设的市政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沟渠。2023227日,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与信阳高新区组织人员共同排查群众反映有关明阳公司污水排放问题,发现该公司雨水管道确有污水流出,并流入群众鱼塘,对鱼塘死鱼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反映多次反映未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事情发生后市信访局、平桥区信访局、信阳高新区、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部门等多次与投诉人开展了民事赔偿认定和相关调解工作,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积极推进举报人鱼塘民事赔偿调解问题。

部分属实

信阳高新区与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共同完成举报人鱼塘污染的定损评估和民事赔偿调解。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124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1128日信阳高新区会同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与举报人开展民事调解,1129号信阳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举报人鱼塘及周边水质开展环境检测,124号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就涉及鱼塘污染定损问题与举报人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由信阳高新区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涉及鱼塘污染定损开展专业评估后再商定赔偿具体金额,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

阶段性办结


5

X3HA202311300002

信阳市潢川县以修路为名,实为乡镇空气站点空气达标让路一事。20234月份潢上路(潢川县至上油岗、三级公路、路面宽7)在没有任何修路迹象的情况下,安排修路承包商在上油岗乡即信阳市合顺建材有限公司附件修墩子把交通阻断,后又在上油岗集镇南头、北头用铁皮把道路阻断,都是限宽 2.2米,致使大、小货车都无法通行。

信阳市潢川县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信阳市潢川县以修路为名,实为乡镇空气站点空气达标让路一事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件反映的以修路为名,实为潢川县潢上路部分路段损毁严重,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日常出行需求,潢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损毁严重路段进行的应急性抢修和系统性翻修施工建设。
上油岗乡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潢川县上油岗乡集镇村村部楼顶,于201812月建成,是两因子(PM10PM2.5)自动站,20191月正式联网运行。该站点距离举报件反映的修路地段约3公里。潢上路车辆通行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潢上路翻修是潢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正常养护工程作业,与乡镇空气站点空气达标与否无直接关系。
(二)关于20234月份潢上路(潢川县至上油岗、三级公路、路面宽7米)在没有任何修路迹象的情况下,安排修路承包商在上油岗乡即信阳市合顺建材有限公司附近修墩子把交通阻断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潢上路是潢川县至淮滨县交通主干道,承载着两县乃至安徽省、河南省的商贸物流交通运输,车流量较大。因潢川县G312国道官渡大桥实施危桥改造,原来途径G312国道的河南、安徽等地的过境车辆,选择绕道潢上路作为通行道路,每天过境车辆约4000辆以上,且大多是重型货车,造成潢上路损毁严重,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辖区居民生产生活,群众意见非常大。
为保障潢上路道路安全顺畅通行,20233月份至6月份,潢川县公路部门对潢上路部分损毁严重的路段进行临时性应急抢修。2023322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布了限行公告,在施工期间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并在信阳市合顺建材有限公司附近设置限宽2.38米的路墩,除大货车外,消防车、救护车、小型厢式货车、家用轿车、农用三轮车、电瓶车等其他车辆均可正常通行。举报反映修墩子情况属实,但把交通阻断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后又在上油岗集镇南头、北头用铁皮把道路阻断,都是限宽2.2米,致使大、小货车都无法通行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9月份,为系统性修复潢上路破损严重路段,潢川县谋划实施了S210线上油岗街道改造工程,202310月完成该项目招投标工作,随即开工建设。施工期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布了限行公告,在信阳市合顺建材有限公司附近设置限宽2.38米的路墩,再次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但因影响了大型车辆通行,设置的路墩后被人为破坏,失去了限行作用,致使大型车辆再次过往频繁,刚修好的上油岗乡集镇段柏油路面损毁严重,且下水管道等基础设施也遭到车辆碾压损坏。为保障刚修好的路面得到维护及剩余工程安全、顺利实施,20231122日,施工单位又在上油岗乡集镇南头、北头设置了铁皮路障,限宽 2.2米,除大货车外,消防车、救护车、小型厢式货车、家用轿车、农用三轮车、电瓶车等其他车辆均可正常通行。举报反映限宽 2.2米问题属实,致使大、小货车都无法通行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在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完成S210线上油岗街道改造工程,待项目完工通车后,及时撤除限行设施,恢复道路正常通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日常出行需求。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123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20234月份潢上路(潢川县至上油岗、三级公路、路面宽7米)在没有任何修路迹象的情况下,安排修路承包商在上油岗乡即信阳市合顺建材有限公司附近修墩子把交通阻断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7月初,在潢上路部分路段临时性应急抢修结束后,设置的墩子就已挪开,大小车辆均可正常通行。
2.关于后又在上油岗集镇南头、北头用铁皮把道路阻断,都是限宽2.2米,致使大、小货车都无法通行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潢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已发布大货车禁止和绕行公告;施工单位已在施工路段显著位置设立项目公示牌
(二)处理情况
潢川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施工单位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指导并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全过程、全要素管理。

阶段性办结


6

D3HA202311300010

信阳市罗山县定远乡陈寨村东侧,罗山县石材园区内多家大理石加工厂,1.盗采村民的自留山,造成水土流失引起泥石流,毁坏基本农田,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村河流内,废渣废料露天堆放,扬尘大,爆破时噪音大、震动大,震动将村内多家村民的房屋变为危房。2.百利恒石业、顾石石业和嘉盛石业等,将村内堰坝用矿山开采后的淤泥填平,污染水利设施,导致下游的村民无法灌溉农作物,多次反映未处理。

信阳市罗山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8个问题。经调查1个基本属实、4个部分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盗采村民的自留山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定远乡人民政府提供资料,罗山县石材专业园区管委会实地调查核实,石材园区开采区涉及定远乡陈寨村、徐楼村,所有已开采区域山地均在采矿权批复范围内,开采区域山地已全部流转,并签订有流转协议,不存在盗采行为。
(二)关于造成水土流失引起泥石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罗山县水利局、罗山县应急管理局实地调查核实,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部分水土保持设施损坏,在遭遇强降雨时会导致部分水土流失,但未形成泥石流。罗山县应急管理局通过核实,近年来也未收到定远乡陈寨村、徐楼村发生泥石流的报告和相关信息,并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有发生泥石流痕迹。水土流失现象属实,引起泥石流不属实。
(三)关于毁坏基本农田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罗山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通过进行内业研判分析和外业核实相结合,将定远石材园区范围线、各矿段采矿权范围线与定远乡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套合并制作套合图,针对套合图显示的基本农田区域(标黄部分),逐图斑逐地块进行实地核实,未发现基本农田被损毁和压占现象。
(四)关于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村河流内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实地踏勘,陈寨村河流从光山县殷棚乡流入,经罗山县石材园区太平寨矿区北侧流至定远乡易店河内,为无名小河,该河流河水较为清澈。
经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罗山县水利局现场核实,罗山县石材加工企业均建设有三级沉淀池和压滤机设备,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未发现外排现象;对位于沿河道的企业,执法人员步行深入沿河道两侧检查,未发现有偷排行为。据了解,逢暴雨时节,偶尔会发生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石粉末少量随雨水流入河道情况。123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园区内冯大堰地表水及周边月亮湾水库、红山冲水库的检测数据显示,16项检测因子数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标准。暴雨期矿石粉末少量随雨水流入河道属实,污水排入河道不属实。
(五)关于废渣废料露天堆放,扬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经罗山县自然资源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现场核实,矿山上存在废石、废渣不规范堆放现象,同时矿山积尘较多,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扬尘。
(六)关于爆破时噪音大、震动大,震动将村内多家村民的房屋变为危房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罗山县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定远乡人民政府现场核实,矿山的爆破作业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爆破公司按相关标准实施。对于爆破时噪声和振动引起的后果,除举报人反映外,尚未接到周边村组其他群众的投诉。122日,定远乡人民政府联合罗山县住建局、公安局、第三方鉴定公司对陈寨村距离石材园区较近的颜畈组、冯湾组、陈寨组3个村民小组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共计核查59户居民,其中49户居民明确表示房屋不存在问题,10户居民对房屋安全情况有疑虑。第三方鉴定公司对该10户房屋进一步核查鉴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综合评级均为B级(符合安全住房要求),鉴定结论和建议为: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建议加强日常维护。爆破时产生噪音和震动情况属实,震动将多家村民的房屋变为危房不属实。
(七)关于百利恒石业、顾石石业和嘉盛石业等,将村内堰坝用矿山开采后的淤泥填平,污染水利设施,导致下游的村民无法灌溉农作物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罗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现场核实,反映人举报被淤积填平的堰坝位于石材园区陈寨村东侧冯湾组小堰渠道,渠道狭长,面积2亩左右,其一侧有石材加工企业少量泥沙在雨季淤积流入小堰渠道,现场查勘水流正常,未影响小堰渠道下游农田水利灌溉。少量泥沙淤积流入小堰渠道属实,污染水利设施导致下游村民无法灌溉农作物的问题不属实。
(八)关于多次反映未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罗山县石材专业园区管委会和定远乡人民政府核实,近2年共收到涉及该园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16件,其中12345市长热线交办11件,信访案件4件,互联网平台交办1件。目前,已办结15件,均按照办理流程规范办结,剩余1件互联网平台交办件暂未到办结时限,正在办理中。

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造成水土流失引起泥石流问题,罗山县人民政府责令县水利局负责制定水土保持设施修复方案,完善修复破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二是关于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村河流内问题,罗山县人民政府责令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巡查,雨季时期督促企业对雨水池及时清淤,确保雨水池污水不外溢;三是对废渣废料露天堆放,扬尘大问题,罗山县人民政府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废渣废料确保规范集中堆放,入驻石材园区矿管站工作人员坚持常态化巡查,确保降尘设施正常运转,洒水车辆定期洒水降尘;四是对爆破时噪音大、震动大,震动将村内多家村民的房屋变为危房问题,罗山县人民政府责令县公安部门加强爆破作业管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采用爆破新技术进一步降低爆破噪声和爆破振动,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由定远乡人民政府定期对爆破作业区周边居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鉴定;五是对百利恒石业、顾石石业和嘉盛石业等,将村内堰坝用矿山开采后的淤泥填平,污染水利设施,导致下游的村民无法灌溉农作物问题,罗山县人民政府责令县水利局清理堰坝淤泥,并加强日常监管,罗山县农业农村局长期跟踪调查,加强水利设施保护,关注农作物长势。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123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造成水土流失引起泥石流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目前,罗山县水利局正对接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方案完成后将分阶段实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
2.关于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村河流内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罗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矿山日常巡查,及时督促企业做好雨水池清淤工作。
3.关于废渣废料露天堆放,扬尘大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目前,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已委托河南省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太平寨矿区和大尖山矿区的过渡性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并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方案有序进行治理。
4.关于爆破时噪音大、震动大,震动将村内多家村民的房屋变为危房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罗山县公安局已责令爆破作业单位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采用爆破新技术,合理设置爆破作业时间,对爆破振动进行全程监测,及时调整爆破参数,将爆破影响降到最低。
5.关于百利恒石业、顾石石业和嘉盛石业等,将村内堰坝用矿山开采后的淤泥填平,污染水利设施,导致下游的村民无法灌溉农作物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近日由罗山县水利局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积极组织力量,计划20231217日前完成清淤工作。
(二)处理情况
无。

阶段性办结


 

附件:第九批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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