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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3-0007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信政土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工十四路与浉河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平桥南片区09-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土〔2023〕328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信政土〔2023〕328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协议出让工十四路与浉河南路交叉口

东南角平桥南片区09-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自然资源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协议出让工十四路与浉河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平桥南片区09-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信自然资〔202328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令21号第八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限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及第九条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一个意向用地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本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规定,2023年供地计划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后,只有河南合创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对平桥南片区09-02地块提出了用地申请,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进行出让。该宗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48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资〔2023501号)批准征收。同意将平桥区雷山匠谷大别山职教新城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给河南合创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建设信阳科技职业学院。协议出让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宗地位于平桥区雷山匠谷大别山职教新城,东至规划经一路、西至工十四路、南至地界、北至浉河南路(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该宗地土地总面积为408075.66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积为27654.74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为46806.28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333614.64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

三、土地使用条件

2023428,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自规条字20232038。该宗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40米。其他土地使用条件按照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四、受让人

河南合创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五、供地时间及方式

该宗地于2023年第季度以协议方式出让。

六、其它事宜

1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土地出让成本由平桥区人民政府与财政部门结算。

2.根据《关于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信办202318要求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工作备忘》(2022年第18期)关于优化招商政策中原则上按20万元/亩进行供地的会议精神,协议出让地价按300/平方米(折合20万元/亩)执行,受让人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0008.4392万元。

3方案批复后7日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该地块协议出让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仍未缴纳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可以解除合同,受让人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5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如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此复。

 

 

 2023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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