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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2-03-10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

  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新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信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县在2020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始终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坚决做到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纳入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依法行政考核、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议题15项。制发《关于印发新县人民政府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通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4次,依托“大别山法治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和上级领导授课,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法2期,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全面学习新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是机制完善到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年初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书面报告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及时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在乡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普法等办事议事机构,出台《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做到整体工作统筹谋划、重点工作及时研究、主要任务协调推进,确保上级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是督查考评到位。印发《关于2020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并抄送相关单位,对考评促推进。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委依法治县委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全县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细化、分解到位。同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模、提拔晋升重要依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督查和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

  (二)强化制度约束,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1项,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拨付等事项均按工作规则、规定程序开展。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落地等,均充分听取组织、企业和行业商会等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2021年先后对大别山露营公园二期项目建设、新县城市管理办法等项目或政策出台邀请利益相关方坐谈协商、举办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意见,推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

  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续聘2家律师事务所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把好“法治关”。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查政府合同30件,为县政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意见20余条。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将公职律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位、抓到位,推进县乡两级党政机关设置公职律师。扩大村(居)法律顾问覆盖面,推动18名律师和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占比95.63%,超出市定目标15.63%,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及清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和招标投标专项清理,2021年累计审查县政府重要文件17件、各类合同30份,提出法制审查意见130余条。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1年政府部门及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及时向县政府、市政府进行报备,审查率、合法率和报备率都达到100%。

  四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治理,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对不履行政策承诺和合同协议的政府部门及其有关负责人跟踪问效。充分发挥选人用人导向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和两代表一委员资格年审中,征求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意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三)依法全面履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高标准建成投用市民之家,推动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应进尽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综合窗口受理率100%。推行“一口清”机制,制定精准化服务指南和个性化材料清单,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优惠政策等一次性告知,确保“咨询只问一次、办事只跑一趟”。开展“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行动,建设智慧政务平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100%,“零跑动”事项覆盖率100%,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97.5%,办件网上受理率99.8%。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审批流程集成再造,“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达96.5%,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梳理公布第二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印发《关于印发新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48项可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全面公布。创新“首席服务员”机制,废止与“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4件,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解决企业(项目)问题411个,问题解决率达95.58%。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可能量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保障任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通过县政府网站更新新县要闻、部门动态、乡镇动态、通知公告1477余条,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15余条。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坚持把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作为推进依法治理的有效方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严格行政问责。督促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经常性检查和敏感时期重点督查,排查整治省、市年度督促反馈问题,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5场500人次,举办新申办执法证人员及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省《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和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视频培训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人员年审工作,全县828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年审752名,拟注销执法证70个,暂扣6个。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累计备案审查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9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督查检查,执法监督检查7家重点执法单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各执法单位案卷40余卷进行集中评查,提出整改意见90条并予以通报整改,有力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工作。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重点执法部门督导“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并现场给予指导。

  五是注重示范推动。坚持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创建作为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辐射带动的作用。2021年,新县应急管理局荣获第二批信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称号;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新县审计局荣获第三批信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称号。

  (五)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多方监督。全方位支持人大充分运用工作评议等方式,履行人大对贯彻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监督职责。全力支持政协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定位,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开展调研。建立监督执纪问责清单,梳理出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廉洁行政等6个方面26类负面清单,针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推动营商服务和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深入开展进村居察民生福祉、进企业察营商环境、进工地察担当作为、进机关察效率效能“四进四察”活动,让监督直插基层、深入一线,坚决治理“脸好看、事难办”,拆除“弹簧门”“旋转门”。

  二是创新完善监管方式。落实落细“联动代办”“首席服务员”工作机制,打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高速通道。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涉企检查备案”制度,使监管“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办好“新县问政”“关注新服务”等电视栏目,积极回应企业诉求、曝光违规案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行政氛围加速形成。

  三是以监管促效能提升。市长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箱,在政府网站公布短信、微信、APP等投诉渠道,聘请10名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开展“局长进大厅走流程、办审批”活动,建立“五个一”“五个全”工作机制,加强群众监督。建立政务服务在线监管评价体系,切实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动态调整更新、监管行为数据汇聚等工作,2021年,完成24个单位597项行政检查类的实施清单录入、管理、审核等工作,监管事项覆盖率100%。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咨询投诉平台、统一“好差评”系统、“12345”县长热线电话等方式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群众满意率100%。设立“局长就是营商环境”体验窗口、纪委监委监督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有诉即办”窗口、公示栏、电视承诺、电视问政,倒逼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六)推进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力度大”。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指导和服务,推动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长效发展。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家到县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执法手段“方式新”。编制服务型行政执法“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三项清单,目前已累计发布136项“三张清单”事项,涵盖交通运输、建设等重点行业,涉及税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特别是对群众关切或者事关企业利益的事项进行了能设尽设。让服务型执法举措做到有迹可循。实施行政相对人风险防控制度,印发第二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预防违法行为发生;通过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督促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三是工作机制“添活力”。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新县税务局顺利通过市级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并被推荐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1人获评首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授课员。

  (七)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落实基层矛盾纠纷大联合大排查大化解“三大”联合机制,发挥县人民调解中心、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作用,积极组织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特别是新选聘人员,进行全面业务能力培训,努力实现全县人民调解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双提升”。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21件,调解成功1917件,调解成功率达95%。其中县人民调解中心运行以来受理案件230余起,调解率100%。

  二是着力提高行政纠纷质效。印发《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机制。2021年至今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其中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1件维持,2件撤销;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8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已结案6件,其中4件胜诉,2件部分支持原告诉求。

  三是依法履行应诉职责。严格落实涉企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积极配合案件审理,主动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决。2021年因全县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持续推进先后收到行政诉讼案件8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已结案6件,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连续两年下降,撤诉率和胜诉率明显提高。

  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0余次,2021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5件,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县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公益服务等140余件公证便民业务,累计受理公证事项1138件。

  (八)坚持普法育民,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八五”普法扎实推进。以县委、县政府文件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1年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深化“送法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送法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普法活动有力开展。注重发挥部门、行业优势,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2021年先后开展“6·1”《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2·4”国家宪法周普法宣传、“为你排忧为民解忧”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普法宣传和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60余场,开展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6期录播“法治在线”、普法栏目剧等电视、电台栏目20余期,发送普法手机报22期4.6万人次。

  三是普法队伍逐步充实。成立新县普法用法志愿服务队,将各普法成员单位55名志愿者纳入其中,深化483个网格化管理服务,累计设立25个警务室、181个警务工作站,组建专兼职巡防队、平安志愿服务队35支1822人,不断完善基层普法队伍网络。

  四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全县43个村被命名为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乡镇获评市级民主法治乡镇。2021年,我县成功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重大要求和老区人民期盼相比还有许多不足和差距。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部分单位对涉及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承办不积极、不主动担当,推进工作中缺乏预见性、计划性和针对性。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中应有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审查备案等程序尚不完善。

  二是“放管服”改革仍需继续深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但基层部分单位领导和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

  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力量薄弱。各乡镇(街道)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较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三、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科学编制法治新县建设规划和新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

  (二)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认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全面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让群众真正读懂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快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群众法律素质,强化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社会矛盾排查预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

  (四)全面加强督促落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持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严格组织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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