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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3-0002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信政土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土〔2023〕88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信政土〔2023〕88号

信阳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十二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复

 

浉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请示》(浉政文〔202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经审查,信阳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需转用游河乡山淮村集体耕地14.9068公顷、林地2.7605公顷、其他农用地1.7909公顷,共计19.4582公顷(其中耕地14.9068公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使用信阳市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浉河区游河乡山淮村集体耕地14.9068公顷、林地2.7605公顷、其他农用地1.7909公顷,共计19.4582公顷(其中耕地14.906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浉河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依法依规办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若出现涉法涉诉、信访、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由浉河区负责解决。

此复。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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