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8项
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3-04-10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8

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由信阳市委、市政府负责落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18项已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全省污泥安全处理设施建设明显用力不够。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不少污泥长期在厂区堆存。全省现有94个污泥处理项目中21个已经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超七成采用离心脱水、石灰干化等工艺简单处理后填埋,环境风险突出。其中,涉及我市整改任务如下:

(一)满负荷或超负荷污泥处置设施

信阳市污泥处理中心

(二)污泥填埋规模压减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时,信阳市除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采用协同焚烧方式外,其他罗山县、光山县、息县、潢川县、淮滨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明港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均采用卫生填埋方式。

二、整改措施

(一)满负荷或超负荷污泥处置设施

加快建设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短板。

(二)污泥填埋规模压减情况

建设潢川县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加快推进各县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逐步压减污水处理厂污泥卫生填埋量。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满负荷或超负荷污泥处置设施

“满负荷或超负荷污泥处置设施”的整改任务已完成。

1.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运送到华新污环境工程(信阳)有限公司协同焚烧处置,处置能力200/日

2.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协同焚烧处置能力150/日

中心城区协同焚烧处置污泥能力达到350/日。

(二)污泥填埋规模压减情况

“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的整改任务已完成。(根据各县区污水处理厂报送“河南省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统计表汇总”)

1.潢川县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于20225月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光山县、商城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陆续建成投产。

2.2022年,光山、商城县采用协同焚烧方式处置污泥;潢川县采用生物堆肥方式处置污泥;新县采用生物堆肥和协同焚烧方式处置污泥;固始县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污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4月9日至20234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系人:周莉莉

手机号码:15137105361

固定电话:0371-66069883

 

                         20234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