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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 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2-10-1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

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建设计〔2022〕9号


各县区(管理区、明港镇)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监管,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2〕74号)、《关于印发信阳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信双随机办2022〕4号)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信建法2022〕5号)要求,按照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信建设计〔2022〕4号)和《河南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豫建设计2022〕213号)具体安排,我局在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8月10日~8月25日对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取34个工程项目,建筑面积31.78万平方米,涵盖幼儿园、中小学、养老院、医院、宾馆酒店、厂房、公寓楼、办公楼和高层住宅等10余类建筑;涉及到建设单位34家,勘察单位10家,设计单位24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0家。检查内容包括: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场行为和质量情况,具体内容为:勘察报告、野外作业与土工试验原始记录、施工图设计文件、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书、消防设计审查情况、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情况、原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回复、设计变更单等有关资料。

通过检查,共发现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各类条文491条,平均14.44条/项,具体为:违反法律法规3条,平均0.09条/项;违反强制性条文6条,平均0.17条/项;违反安全隐患条文8条,平均0.24条/项;违反一般条文474条,平均13.94条/项。

检查表明,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总体情况良好,2021年度质量水平相比进一步提高,尤其是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把关以后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法律法规条文和强制性条文很少,质量稳中向优。各受检单位大多数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能够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业务活动,在质量管理、技术人员构成和基础硬件设施、设备配置方面,与2021年度检查时相比均有一定的进步,但仍有少部分单位存在一些问题。

从专业上看1.勘察质量比较稳定,没有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文行为,违反勘察法规条文主要反映在勘察资料签字不符合要求;2.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方面违反强制性条文较少,质量均有一定提升;3.各县设计公司的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设计水平有一定提高,但是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方面仍有待提高。

从单位上看1.河南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和河南民瑞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勘察质量较好;2.信阳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和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设计质量较好,河南省商城县金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步明显;3.信阳市审图中心、河南鸿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查质量较好。特对以上单位提出表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按各专业分类存在的问题情况

工程勘察专业

1.勘察纲要编制过于简单,不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2020年版)第3章要求。

2.大部分勘察报告勘察依据未列出勘察合同,不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2020年版)第4.2.5条规定。

3.大部分勘察报告对勘探孔封孔回填情况未进行说明,不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2020年版)第4.2.6条规定。

4.部分勘察任务委托书无委托单位盖章或拟建物技术参数不详。

5.部分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未标出地下车库轮廓线,无法校核布孔的合理性。

6.岩石未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

7.个别勘察报告力学指标建议不合理,如Es建议值偏大,fak建议值与Es建议值不匹配。

8.地基均匀性评价流于形式,在没给出具体的指标数值的情况下判定地基土均匀或不均匀。

9.个别勘察项目场地平面上分布有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报告判定场地属抗震一般地段不妥。

10.部分勘察项目地下水、土的腐蚀性评价项目不全,对土层的透水性定义错误,如将砂层判为弱透水层。

11.部分勘察项目用PH值指标评价地下水、土对钢筋砼中钢筋的腐蚀性;用NH+、PH值指标评价地下水、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不妥。

12.个别报告判定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缺乏依据。

13.个别报告提供的特征周期有误。

14.部分勘察报告建议采用预应力管桩,而对预应力管桩能否穿透桩端持力层之上的砂层没有给予论证。

15.部分勘察报告没说明工程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不满足建质办〔2018〕31号文规定。

16.个别勘察报告缺高低层建筑差异沉降分析的内容。

建筑专业

1.门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度不满足《铝合金门窗》GB/T 8478-2020第5.1.2条。

2.中空玻璃露点温度有误,GB/T 11944-2012第6.3条。

3.全嵌或半嵌消火栓影响防火(隔)墙等耐火极限。

4.厨房未按饮食规范要求进行流线设计。

5.未考虑门框、门板及子母门子扇插销固定对疏散门净宽影响。

6.疏散距离计算未计算T型走道或计算位置有误。

7.详图深度不足,未绘制面层,未注明楼梯扶手、窗台、屋面女儿墙、阳台栏杆净高;未注明楼梯梯段及平台净高。

8.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未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GB50016-2014第7.2.5条。

9.中庭未在首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10.明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控制标准分类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不满足GB50325-2020第6.0.4条。

11.前室内普通按消防电梯要求设置

12.民用建筑附属库房、厨房未与其它部位防火分隔,GB50016-2014第6.2.3-4条。

13.无障碍通行高差处未以缓坡过渡,GB50763-2012第3.5.3-7条。

14.救援窗口净尺寸不满足GB50016-2014第7.2.5条。

15.未(或未完整)注明内墙、顶棚装饰材料燃烧性能或材料燃烧性能界定有误

16.部分规范已废止,未根据新规范更新图纸内容。

17.屋面水平出入口泛水附加层长度未注明或不满足GB50345-2012第4.11.22条。

18.平面图注明各房间功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第4.3.4条

19.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的凸窗台设防护措施GB50096-2011第5.8.2.2条

20.总平面图设计深度不足,未注明与已有建筑间的防火分隔措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第4.2条

21.中小学校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 GB50099-2011第8.7.5、8.7.6条 

22.疏散门之间的水平距离不5mGB50016-2014第5.5.2条

23.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措施GB50016-2014第8.1.8条

24.汽车坡道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域分开,见GB50067-2014第5.3.3条。

25.无障碍车位尺寸不足。

结构专业

1.应按照住建部37号令、住建部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7号)第八条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其中基坑支护必须进行专项设计。

2.高层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钢筋未见加强,不符合对提高结构的关键部位的抗震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设计要求,且竖向钢筋直筋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第6.4.4条3款。

3.剪力墙结构连梁跨高比不大于2.5,其腰筋配置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7.2.27条4款。

4.补充屋面层梁、板裂缝计算书并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3.4.5条进行校核。

5.框架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箍筋配置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3.9条1.4和3.3款。

6.主体结构与地下室顶板存在错层,相关竖向构件设计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4.6条要求。

7.框架结构二级抗震时,框架柱轴压比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第6.3.6条。

8.框架梁配筋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第6.3.3条2款。

9.筏板基础砼强度等级C30低于墙柱的砼强度等级C45,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4.18条验算筏板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10.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10.2.13条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

11.结构楼板开洞造成部分框架柱为越层柱,结构应明确采取了何种加强措施,且应补充该区域框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12.抗抜桩裂缝宽度不符合《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第7.6.9条2款。

13.剪力墙转角窗应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05SG109-1~4)混凝土结构第55页8.2.1条采取加强措施。

14.楼面梁与剪力墙平面外连接时,水平钢筋伸入长度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6条5款。

15.不区分建筑物使用功能,均采用与住宅楼相同的基础设计活荷载折减系数,折减过大。

16.超长结构,应采取综合措施减少温度应力对结构的影响,结构计算应考虑温度荷载参与组合,不能仅靠设后浇带。

17.基坑肥槽回填不应采用砂石等透水性材料回填,应采用不透水性材料回填,防止雨水渗入地下室底板下形成水盆效应。

18.无沉降观测点布置。

19.基础埋深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12.1.8条。

20.结构计算书,地震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21.工程为嵌岩桩,桩端阻力占桩承载力比例较大,基桩应通长配筋。

22.抗震设防分类不正确,中小学非学生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可定为标准设防类。

给排水专业

1.汽车库应按A、B类火灾场所,中危险级手提式灭火器,手提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12m,见GB50140-2005第3.1.2条和第5.2.2条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统一技术措施2021》第12.5.10.2条。

2.屋顶增压稳压装置的稳压泵不应小于系统自动启动流量(即流量开关启泵流量),见GB50974-2014第5.3.2.1条。

3.底层检查井距建筑物距离应注明,底层超过12米的排水横管应设置通气管,GB50015-2019第4.7.1.3条。

4.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见GB55020-2021第3.4.4条

5.中小学教学楼消火栓箱玻璃宜注明为安全玻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10.2.7条。

6.减压稳压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GB3445-2018第5.13.2条表4选取,部分楼层应采用减压孔板而不能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7.消火栓箱安装方式应明确,若暗装墙体上,消火栓箱背面耐火极限应与墙体一致。

8.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适用发电机房的自动灭火系统,储油间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9.消防管材的选取应满足GB50974-2014第8.2.5条、8.2.8条的规定。

10.喷淋配水管入口压力不宜大0.40MPa, 见GB50084-2017第8.0.7条。

11.消防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GB50974-2014第12章12.4.条的要求进行冲洗,其冲洗强度应达到消防时的最大设计流量。

12.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喷系统的最不利点消防设施的最低工作压力值不同,两系统稳压装置应分别设置防止误动作。

13.湿式报警阀配备的水力警铃应注明,且应设置在公共通道的外墙上或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且满足GB50084-2017第6.2.8条。

14.坐便器一次冲水量应不大于5L/S。见CJ/T164-2014第5.2.4.1条。

15.高压细水雾喷头安装高度不应大于3米,见GB50898-2013第3.4.4条。

电气专业

1.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应急标志灯未单独设置配电回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3.3条第3款。

2.视频监控系统宜能监视火灾现场,见GB51348-2019第13.4.5条第3款规定。

3.应急时间表述不完整,根据GB51309-2018第3.2.4条要求,应明确应急照明蓄电池工作时间,应同时满足第5款、第6款要求。

4.教室灯具开关设置不符合JGJ310-2013第8.5.1条第4款规定。

5.应急照明系统应能手动操作集中电源,见GB51309-2018第3.7.4条第2款规定。

6.楼层标志灯安装位置不符合GB51309-2018第4.5.12条规定。

7.自动喷水系统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的启动和停止信号未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2.1条第3款规定。

8.潜污泵属消防负荷,其供电回路上的保护断路器,其过电流动作特性应符合GB51348-2019第9.2.13条7款规定。

9.楼梯间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接入竖向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见GB51309-2018第3.3.4条第1款规定。

10.补充电动卷帘门配电及等电位联结,见 GB51348-2019第9.4.2条、9.4.6条规定。

11.住宅公共门厅应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设计为区域火灾显示器不符合GB 51348-2019第13.3.2条规定。

12.电梯井道照明采用220V供电时,供电回路应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第9.3.6条第2款规定。

13.办公室插座数量应符合JGJ/T67-2019第7.3.4条规定。

14.配电间、柴油发电机房、排烟机房未设置消防专用电话,不符合GB50116-2013第6.7.4条第1款规定。

15.急症抢救室AT-QJS配电系统图中,医疗场所局部IT系统隔离变压器的一次侧与二次侧应设置短路保护,不应设置动作于切断电源的过负荷保护,见《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第5.4.1条规定。

暖通专业

1.图集08K132已废止。

2.配电室、消防泵房等未设防火回风口

3.加压送风口的风速大于7m/s。

4.地下一层排风(烟)口,宜设调节阀。

5.风管穿越伸缩缝时未采取相应的措施。

6.前室常闭加压送风口应设手动开启装置,见GB51251-2017第3. 3.6中2款。

7.电梯机房未设机械通风系统。

   (二)按单位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

1.施工图审查机构

河南利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查的“淮滨县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医院综合楼”项目,存在漏审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条文行为,漏审的普通条文较多。

河南太平洋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审查的“罗山县第四实验小学/幼儿园”项目漏审的普通条文较多。

2.建筑设计企业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淮滨县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医院综合楼”存在违反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行为,且违反的普通条文较多。

武汉上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光山县石油公司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天和人家) 1#楼违反建设工程普通条文较多。

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罗山县第四实验小学/幼儿园”项目违反普通条文较多。

固始县宏基建筑堪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固始县胡族铺镇实验小学1#楼”(尚未进行审图),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行为。

3.勘察企业

河南同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勘察的 “淮滨县育才学校项目”违反普通条文较多

三、处理意见

(一)对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处理

1.对河南利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记入不良信用,期限3个月

2.对河南太平洋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进行约谈,提醒其注意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

(二)对有关设计单位的处理

1.对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记入不良信用,期限3个月

2.对武汉上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和固始县宏基建筑堪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约谈,提醒其注意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

(三)对有关勘察单位的处理

河南同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提醒其注意提高勘察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针对这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切实做到在施工中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尚未报送整改报告的务必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改报告报信阳市住建局设计科。

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加强动态跟踪监管,对于整改措施不力、未达到整改效果甚至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清除出信阳市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向企业所在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处理。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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