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蔡松涛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决定
(2021年7月5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蔡松涛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蔡松涛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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