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四批)
( 2021年4 月1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D2HA202104100066 | 信阳市息县项店镇曹集村有家混凝土搅拌站(无名厂,该村仅一家搅拌厂),在生产中产生大量扬尘,造成环境污染。 | 息 县 | 大气 | 经核查,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混凝土搅拌站位于息县项店镇曹集村赵店村民组,实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临时料场,现场有滚筒搅拌机1台,沙石约18吨,在施工过程中有扬尘产生。
| 属实 | 对临时搅拌站进行清除,已于4月13日清除到位。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
2 | D2HA202104100052 | 信阳市淮滨县期思镇洪楼村,宏天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气味难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 淮滨县 | 水,大气 | 1.关于反映的该公司无任何手续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该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项目备案、环评审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企业占地类型为乡镇企业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和建设页岩隧道窑相关审批手续。2.关于“气味难闻”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该公司是一家生产页岩砖的企业,气体排放配套安装有脱硫污染处理设施,但有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异味。3.关于“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该公司的生产工艺中没有工业污水排放,厂区内生活污水存在直排问题。 | 部分属实 | 1.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督促企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企业未完善相关手续和措施前,不准恢复生产。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3 | X2HA202104100002 | 从2009年初开始,以马某、张某、桂某等为首的不法分子大肆开挖郝堂村乌凤洞粉煤灰,该灰场属于信阳华豫发电公司废料堆放库存场。因大量的挖采形成巨坑,对灰坝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大型机械挖采运输粉煤灰,扬尘污染严重。 | 平桥区 | 土壤,大气 | 1.关于反映的不法分子大肆开挖郝堂村乌凤洞粉煤灰问题。经核查,马某、张某、桂某所在公司分别与乌凤洞煤灰产权所有公司签订有取灰协议,取灰协议合法有效。2.关于反映的大量挖采形成巨坑对灰坝安全造成威胁问题。该贮灰场2019年度安全监管报告显示:“乌凤洞灰场运行管理基本规范,坝前干滩长度大于150m,灰坝坝体稳定和变形未见明显异常”。根据现场测量显示,坝前干滩实际长度为200米,符合安全监管要求。3.关于大型机械挖采运输粉煤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灰场从2020年9月至今,由于疫情和雨季等原因,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核查发现,灰场覆盖有防尘网,无大型挖掘机械,但缺少必备的雾炮、洒水车等抑尘设备。
| 部分属实 | 1.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增加5台移动雾炮装置,对灰场进行重点降尘;对灰场出入口原有车辆冲洗装置升级改造,确保进出车辆干净整洁;购买2台洒水车,对灰场内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取灰作业面,及时对开挖区域覆盖防尘网。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安全生产,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有关措施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