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征集单位: 征集时间:[ ] 至 [ ] 状态:
- 征集公告
按照我市《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信人社【2016】31号)等规定,经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拟定信阳春雨堂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医药机构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2月19日-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按照我市《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信人社【2016】31号)等规定,经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拟定信阳春雨堂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医药机构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2月19日-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