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省政府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的批复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将省政府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经《信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纪要》(信自然资和规委〔2020〕5号)研究同意,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13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4〕499号)批准征收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应给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
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位于南湾湖风景区南湾街道办事处松树坦社区居委会、二号桥社区居委会,项目占地面积36506.3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5636.2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0870.08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
2019年4月11日,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申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请示的批复》(教体基一〔2019〕128号)批准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2019年12月4日,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11552-83-03-067686),明确了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扩建项目范围等事项。
2020年6月4日,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建设项目核发了《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信自规条南字2020第10号),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绿地率不小于40%,其它规划指标按照《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有关内容执行。
2020年11月17日,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提出《关于办理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划拨用地手续的请示》。
2020年12月17日,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项目用地手续的情况说明函》,对该宗地完成了征地补偿安置,拆迁为净地进行了说明,并同意为该宗地办理划拨用地等相关手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供地目录》---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中第(五)条“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第一款“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相关规定,同意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用于建设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扩建项目,净用地面积30870.08平方米,用途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
该宗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项目用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设施用地的相关政策要求和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建设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该项目建设由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办学规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南湾湖风景区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管,确保按照非营利性质民办学校运行。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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