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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19-1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9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2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出山店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19〕1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出山店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通告〔2019〕1号

  出山店水库工程是国务院172项重大节水供水项目之一,水库总库容12.51亿立方米,计划于2019年5月下旬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水库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淹没影响区域:以出山店水库库区大坝为基准,坝前淮河18公里(平桥区平昌关镇平昌关大桥附近)范围内、坝前游河13.8公里(浉河区吴家店镇邱湾村附近)。2019年10月前水位维持在83米高程,10月以后库区水位逐步上涨至正常蓄水位88米高程。 

  坝前正常蓄水位为88米时,回水范围及高程:以出山店水库大坝为基准,坝前淮河33.78公里(平桥区高梁店乡郑湾村附近)范围内的回水雍高在88.5米至89.65米高程之间;坝前游河20.16公里(浉河区吴家店镇吴店村附近)范围内的回水雍高在88.5米至89.27米高程之间。

  二、蓄水期间,任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水库淹没影响区。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聋哑人员,严禁进入水库淹没影响区;要管理好家养牲畜,远离水库淹没影响区。

  三、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

  四、蓄水期间,浉河区人民政府、平桥区人民政府及移民、水利、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医疗保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和茶产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五、水库淹没影响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安全检查及巡查,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影响区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七、淹没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出山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工作。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依法承担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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