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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9-01 来源:市财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财政局有二级预算单位6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财政局本级、所属6个二级单位、所属0个三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财政局本级
2 河南省信阳市财政干部学校
3 信阳鸡公山财会培训中心
4 信阳市农业财务开发公司
5 信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6 信阳市担保管理办公室
7 信阳市担保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财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620.94万元,支出总计3861.6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0.76万元、550.83万元,增长6.93%、14.26%。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长。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1)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养老金清算结束,预增资取消兑现工资,形成基本工资增加;(2)兑现月度考核奖及未休公休假奖励金;(3)由于工资增加,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等缴费增长。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62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9万元,占90.5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其他收入341.93万元,占9.44%。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86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04万元,占98.53%;项目支出56.62万元,占1.4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279万元,支出决算3485.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0.76万元、 550.83万元,增长7.64%、15.8%。变动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5.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2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0.83万元,增长15.8%。变动的主要原因:(1)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养老金清算结束,预增资取消兑现工资,形成基本工资增加;(2)兑现月度考核奖及未休公休假奖励金;(3)由于工资增加,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等缴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5.61万元,占87.65%;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03万元,占6.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68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137.51万元,占3.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2.44万元,支出决算为386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缴纳养老金及养老金清算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0.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标准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7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7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增大。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1.41万元、津贴补贴335.71万元、伙食补助费70.71万元、绩效工资40万元;公用经费133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92万元、印刷费18.68万元、邮电费40.66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550.83万元,增长16.06%。变动的主要原因:用于兑现工资津贴以及养老金清算。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38.76万元,完成预算的2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7.2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压缩各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48万元,下降4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万元,下降10.3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压缩各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9万元,占14.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信阳市财政局会议支出11.2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市直单位参加培训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为0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7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信阳市财政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47个、来访人员139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今年没有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没有项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1.67万元,比2016年增加550.83万元,增长14.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缴纳养老金及养老金清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财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财政局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信阳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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