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算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9-01 来源:市财政局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统一管理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科技、防伪、统计、情报信息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二、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二级预算单位6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所属3个二级机构及3个分局,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3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浉河区分局
4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平桥区分局
5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
6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7 信阳市纤维检验所


第二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4612.57万元,支出总计4791.7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528.26万元,增长12.93%,支出增加791.25万元,增长19.78%。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检测能力提升等。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改革增资。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61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6.76万元,占74.2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185.81万元,占25.71%。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79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8.89万元,占83.04%;项目支出812.87万元,占16.9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26.76万元,支出合计3470.04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7.24万元,下降3%,支出合计减少4.04万元,下降0.12%。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的增加工资支出的变化。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0.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4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4万元,下降0.12%。变动主要原因:人员结构工资的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0.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8.98万元,占85.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3万元,占6.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61万元,占2.9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150.92万元,占4.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26.96万元,支出决算为347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公务员及人员工资改革的增加;二是2014年10月工资改革养老准备期人员工资的结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公务员及人员工资改革的增加;二是2014年10月工资改革养老准备期人员工资的结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提升的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计划支出项目。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23.44万元,支出决算为77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发改委安排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使用收费安排的资金未发生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是本项经费支出为上级转移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7万元,支出决算为4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支出转为养老机构发放。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按预算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7万元,年初未安排本项预算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人员病逝追加预算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按照预算发放遗属人员补助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57.14万元,支出决算为 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结构调整,调整预算经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8万元,支出决算为 8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结构调整,调整预算经费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本项支出为上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未完成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按照预算数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71.44万元,增长10.24%。变动的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及人员工资的增加和2014年10月工资改革养老准备期工资的结算。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5.6万元,支出决算为52.09万元,完成预算的2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45万元,完成预算的3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完成预算的17.3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及所属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81万元,下降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3万元,下降1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8.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车辆运行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45万元,占7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4万元,占28.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费用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及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支出。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5个,来访人员12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36万元,比2016年增加20.54万元,增长15.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配合全市文明创建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及单位设施老化整修维护等方面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