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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7-13 来源:市财政局


2018年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情况

(一)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信阳市城乡规划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制订全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参与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信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与报批;指导、监督县城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4、负责信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缴城市市政设施建设配套费。

5、参与信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监督工作,负责规划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信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参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收缴和管理规划档案资料。

7、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

8、指导、监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

9、制订全市规划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指导行业的技术进步工作。

10、制订全市规划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规划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机构设置

市规划局机关下设九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科、用地科、工程科、法规科、县乡科、风景科、监察室、机关党委;二个派出机构: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浉河分局、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平桥分局和六个二级机构:信阳市规划监察支队、信阳市规划档案馆、信阳市规划展示馆、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信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信阳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

二、2018年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计1606.07万元,支出总计1606.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5.58万元,降低35.2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专项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60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6.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160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51万元,占61.54 %;项目支出617.56万元,占38.4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06.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41.14万元,降低35.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专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0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987.70万元,占年初预算61.5%;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7.7万元占年初预算31.6%,;非税支出项目支出109.86万元,占年初预算6.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6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3.96万元(表中合计数为66.06万元是因为其中包含了2.1万元的公用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5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48.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54万元。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1.27万元,包括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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