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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9-01 来源:市财政局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统筹安排公路、水路运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监督实施国家、省关于道路、水路运输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水上相关设施检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和防止污染等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关于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重点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有二级预算单位6个,三级预算单位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所属6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 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3 信阳市道路运输公路局

4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5 信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6 信阳市海事局

7 信阳市交通监督检测定额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5860.5万元,支出总计75860.5万元,与2016年51736.6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123.85万元,增长46.63%。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2017年项目收入65967.67万元,2016年项目收入44434.46万元,净增21533.31万元.2、2017新增养老保险收入533.08万元。3、出租车、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比2016年增加收入1504.78。4、其他收入增加200万元。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项目支出65967.67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44434.46万元,净增21533.31万元.2、2017新增养老保险支出533.08万元。3、出租车、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比2016年增加支出1504.78。4、其他支出增加200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586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53.53万元,占99.7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6.96万元,占0.27%。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58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2.82万元,占13.04%;项目支出65967.67万元,占86.9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5653.53万元。与2016年51708.5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944.96万元,增长46.31%。变动的主要原因:1、2017年项目收入65967.67万元,2016年项目收入44434.46万元,净增21533.31万元.2、2017新增养老保险收入533.08万元。3、基本支出中,出租车、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比2016年增加1504.7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57.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60%。与2016年51708.5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48.96万元,增长46.12%。变动的主要原因:变动的主要原因:1、2017年项目收入65967.67万元,2016年项目收入44434.46万元,净增21533.31万元.2、2017新增养老保险收入533.08万元。3、基本正常中,出租车、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比2016年增加1504.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57.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557.53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96.55万元,支出决算为7555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只满足正常支出,许多专项做追加预算调整;二是省拨经费不在年初预算之列。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6.51万元,支出决算为44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1、公路局107线和312线改线启动资金300万元。2、息邢高速征地拆迁赔偿474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为1845.9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拨公路局2017年管理及小修保养经费1576万元。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804.46万元,决算81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运管局经费追加。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海事管理(项),年初预算539.12万元,决算65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海事局经费追加119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3478.1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项)年初预算4275.76万元,支出决算3142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89%.1、市农村处调增预算450万元,包括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00万元,省拨水毁抢修资金150万元。2、上级转移支付市公路局24461万元灾毁补助、养护费用、工程款。3、市交通局财政追加预算2247万元,其中:出山店水库道路工程款2000万元、公交公司一卡通建设费用227.8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对出租车的补贴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179.67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成品油改革财政对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客运车辆的补助。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7756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中央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类)污染防治(款)  大气(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6.7万元。为防止大气污染专项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水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101.4万元,为质监站办公及人员经费。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465.767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68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招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81.02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039.83万元.与2016年7294.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391.76万元,增长32.769%。变动的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428.7万元,奖金增加282万元、社会保障增加353万元,绩效增加150万元,养老、职业年金增加110万元。2、运管局燃油财政补贴增加1354.78万元。3、公用经费增加189.44万元。4离退休费减少113万元。4、对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31万元,主要因为2016年执法处购置专用设备与车辆计41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1.1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11万元,完成预算的85.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6.97万元,完成预算的8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13万元,完成预算的75.5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各项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399.15万元减少166.04万元,减少71.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3.44万元,下降4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4万元,下降4.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执法处购车支出1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6.97万元,占7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13万元,占24.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0,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6.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6.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及租车费用。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13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因公招待费用。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82个、来访人员36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干线公路路况调查。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4万元,比2016年899.5万元增加89.9万元,增长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4月起增加平时目标考核奖、未休假补助57万元,养老保险支出增加43.34万元;办公经费增加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1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6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海事局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决算编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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