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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9-01 来源:市财政局


信阳市地震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防震减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防震减灾及救灾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三)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管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依法及时上报地震监测信息并对可能发生的地震做出预测。
(五)负责全市以地震动参数、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协作与交流。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地震局没有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信阳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仅信阳市地震局局本级。


第二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震局2017年收入总计336.8217万元,支出总计328.361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1.9972万元,增长72.88%,主要原因:2017年开展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项目,专项资金增加。支出总计增加49.12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开展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项目。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震局2017收入合计336.8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6011万元,占91.62%;其他收入28.2206万元,占8.3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震局2017支出合计328.3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221万元,占41.42%;项目支出192.3389万元, 占58.5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震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08.6011万元,支出决算283.4213万元。与 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32,增长60.50%,主要原因:增加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项目预算;支出增加127.18万元,增长81.40%,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2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3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18万元,增长81.40%。变动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万元,占3.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9万元,占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3.30万元,占92.9%;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占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8.930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4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工程未结算。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主要原因:一名同志养老保险手续正在办理,暂未纳入。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4.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国土海洋与气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88.1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主要原因: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部分工程款未结算。
4.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标,住房公积缴额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伙食补助、生活补助、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2016年相比,增加13.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对企事业补贴等支出。与2016年相比,减少40.4万元,下降80%,主要因公用经费压减。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实行公车改革,控制费用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6万元,增长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等,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8万元,增长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万元,增长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相等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展流动地震监测和执法检查较上年度增加,机燃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算前期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万元,占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万元,占53.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团组数0个,人数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全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量。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信阳市地震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9批次、来访2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阳市地震局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取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7年度共对机关服务费、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避险避难场所运行维护费、地震业务工作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92.34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5个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为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我局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震局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地震局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万元,比2016年减少49.9万元,下降80%,因公用经费压减,节约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地震局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100%。主要为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信阳市地震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地震局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地震局拨付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项目开展补助。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地震监测:指开展地震台网建设、地震宏观观测点建设、宏观异常排查、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等监测业务工作支出。
五、地震应急救援。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配置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基础数据库调查统计、建立灾情速报队伍等应急业务工作支出。
六、震害防御。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行政执法、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创建等震害防御业务工作支出。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信阳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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