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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信阳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7-13 来源:市财政局


2018年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信阳市旅游局基本概况

(一)信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旅游局机构设置

二、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2、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全市旅游纪念品开发。

3、参与全市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指导国民休闲制度落实。

4、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旅游推荐单位以及其他旅游业经营单位的初审或申报工作。

5、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以及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工作。

7、指导各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阳市旅游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旅游局,共有信阳市旅游局机关和信阳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信阳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3个归口管理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其中,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市旅游局执法监察大队为所属事业单位,未开展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进行财务核算。

1、信阳市旅游局本级

2、信阳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3、信阳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

二、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077.30万元,支出总计1077.3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323.23万元,增长42.86%,支出增加323.23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央视投放旅游宣传广告片增加收入与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077.3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77.30 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部门财政性结转资金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计1077.3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3029万元,占35.02%;项目支出700万元,占64.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077.3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077.3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预算增加323.23万元,增长42.86%,支出预算增加323.23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为:2018年在央视投放旅游宣传广告片增加收入与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总计1077.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357.16万元,占年初预算33.15%;教育及培训支出0元,占年初预算0%;旅游产业发展及宣传类专项资金700万元,占年初预算64.98%;住房保障类支出20.14万元,占年初预算1.8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3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1.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项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旅游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

(八)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旅游局2018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60.8万元,与2017年度支出预算数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租车费,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保留一辆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暂安排5万元。因此2018年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原因:2016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公车改革政策尚未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暂安排5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2018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旅游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77.30万元,包括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全市旅游广告央视宣传费用等。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实际保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3辆一般公务用车已参加车改拍卖,待处理。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专项统计业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4、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应除项目以外的统计信息事务.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预算批复公开表(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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