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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7-13 来源:市财政局


2018年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地方志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部门机构设置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内设机构4个:秘书科、地方史志工作科、年鉴工作科(《信阳年鉴》编辑部)、资料信息科。机构规格均相当于正科级。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事业编制13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律检查员1名(副处级),副调研员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正科实职4名)。现有在职人员11名,离退休人员10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197.12万元,支出总计197.1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72万元,减少0.36%。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科发放。 

(二)收入预算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19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19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2万元,占69.56%;项目支出60万元,占30.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7.1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0.72万元,减少0.36%。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科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30.08万元,占年初预算65.71%;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项目支出60万元,占年初预算30.44%;住房保障类支出7.58万元,占年初预算3.8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7.12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中心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中心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中心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4、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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