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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9-01 来源:市财政局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市政府赋予的行政审批提供服务管理;市政府各部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行政审批手续的集中统一办理;窗口单位服务情况的考察和考核;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年度考核;行政审批有关的政务信息咨询;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指导;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内设:业务科;督查科;投资代办科;网络管理科;人事科;行政审批管理科;办公室。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辖两大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本级、所属0个二级单位、所属0个三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26.29万元,支出总计726.2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2.07万元,增长41.22%。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和拨付准备期养老保险。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和缴纳准备期养老保险。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2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23万元,占89.6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5.06万元,占10.3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2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51.2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01万元,增长26.64%。变动的主要原因: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6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01万元,增长26.64%。变动的主要原因: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23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7.7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7.7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9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37.01万元,增长26.64%。变动的主要原因: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2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26.2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制定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办法,严肃纪律和规章制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上,最大限度压缩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本年度没有出国(出境)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6万元,下降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5万元,下降8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9万元,增长12.88%。因公出国(出境)费增加(减少)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幅压缩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中心考察学习人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4万元,占2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占76.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年检费。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来中心考察学习人员的工作餐。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8个、来访人员3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具体工作要求,2017年度中心积极开展年度预算绩效工作:

1、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心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中心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在具体工作中,办公室负责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相关办法的制定,牵头组织绩效考评工作,下达绩效考评通知,跟踪了解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绩效考评经验总结及交流宣传工作,探索绩效考评结果公示及应用机制,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形成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材料。

2、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中心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文件,并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工作调整、改进管理和财务支出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评价结果完善资金使用方向和管理办法,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绩效管理成效显著。2017年度,中心绩效评价范围涵盖所有科室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要求各科室根据其支出,对照其工作职责进行自我绩效评价,中心重点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绩效目标考评,共涉及资金3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心2017年度没有项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6万元,比2016年增加27.23万元,增长10.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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