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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自4月1日起调整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18-03-21 来源:市物价办

    根据信价调﹝2018﹞27号文,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征收标准。
      市中心城区(浉河区、平桥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40元/立方米。罗山县、光山县、淮滨县、息县、新县、商城县城区和全市所有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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