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翟建民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研究决定:
翟建民同志任信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任期一年);
免去陈世玉同志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吕义东同志任信阳市羊山新区筹备处副主任;
李维清同志任信阳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付一同志任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 星同志任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
赵金海同志任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李言峰同志任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董再春同志任信阳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学富同志任信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樊继军同志任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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