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建立窗口协调机制,发挥窗口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加大对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力度,对涉及不同科室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由窗口召开协现场调会及时解决。二是延伸窗口服务功能,完善局驻中心规划咨询窗口功能,不定期召开规划知识讲座及规划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深化阳光规划,不断展出规划编制成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三是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基层和一线,走近矛盾,走进困难。落实专人联系重点项目,为重大项目推进提供规划保障。四是全力配合推进项目审批代办制,充分认清项目审批代办制的重要意义,在“中心”窗口适时开展规划业务培训,宣传规划政策法规,普及规划业务知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廉洁、公正、高效、透明”的规划审批长效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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