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关键进展。截至2020年底,我市8项空气质量指标绝对值均居全省第一,主要污染物改善率居全省前列;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实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潢川县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基本达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斗志,市政府决定,给予新县人民政府等40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4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浉河区浉河港镇等50个单位集体嘉奖;给予潘旭等48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杨浩威等9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陈亮等160名同志个人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铁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谱写新时代信阳更加出彩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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