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县2019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
征收土地的批复
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新县2019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新政文〔2019〕117号)已经省政府批准(豫政土〔2020〕552号),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县金兰山街道等2个街道(镇)卓湾社区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用地总面积3.2359公顷。
一、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