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光山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
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光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光政土〔2020〕19号)已经省政府批准(豫政土〔2020〕596号),该批次用地涉及光山县槐店乡冯畈村、王寨村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用地总面积23.2084公顷。
一、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二、你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