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20年,国务院继续对全国各地在2019年工作中敢于担责、担难、担险,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市、县及具体亮点工作(事项)进行资金激励和表彰。经过市县两级梳理总结和积极对接,我市息县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由于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并获奖励1000万元。同时,省政府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单位和地方再次进行表彰和激励(再次奖励1000万元)。鉴于息县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机制、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为省市争得了国家级荣誉,同时为在全市范围内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竟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决定对息县水利局等4个先进集体和金平等1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信阳再立新功。全市上下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服务大局和争先进、谋出彩的拼搏精神,为推动信阳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两个更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
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集体二等功(1个)
息县水利局
集体三等功(3个)
息县公安局 八里岔乡人民政府 孙庙乡人民政府
附件2
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个人二等功(4名)
金 平(息县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
张全胜(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袁 钢(息县政府县长、县总河长)
陈全成(息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个人三等功(6名)
刘 洋(息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贾 设(息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县副总河长)
曾 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三室主任)
吴道鹏(市政府办公室三科科长)
徐 鑫(息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于 震(息县河长制办公室科员)
嘉 奖(7名)
赵 海(息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崔记伟(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项 玉(息县河长制办公室工程师)
刘 森(息县水利局淮河管理站河砂督察队队长)
周豫南(息县水利局河砂综合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刘 志(息县水利局河砂综合执法四中队中队长)
余 敏(息县水利局河长制视频监控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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